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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7年9月对该《该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作为“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我会受市法制办委托,向社会征集对新《条例》的修订意见。
(注: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9月8日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NNHWXH@163.COM。)
附件: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请于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官网“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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