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南宁市环卫行业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在会员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2023年度先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范围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1.团体奖项:优秀会员单位,3个;环卫典型案例,3个;科技创新先进单位,2个;
2.个人奖项:优秀环卫企业家,5人;优秀环卫工作者,6人;模范环卫工人,10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2人。
(二)评选范围
1.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会员单位及其员工按自愿原则参加评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个人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1)在2023年度内发生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2)近一年内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不交会费或不参加协会组织活动;
(4)有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不好。
3.参评的单位,若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应以其在环境卫生行业对应的范畴中的业绩表现为评判标准;参评的个人,若其工作范围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应以其在环境卫生行业对应的范畴中的工作表现为评判标准。
二、评选条件
(一)团体类奖项
1.优秀会员单位
(1)2023年1月1日之前加入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每年准时缴纳协会会员费;
(2)社会信誉良好,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集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4)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踊跃参与协会工作和相关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分配的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建设;
(6)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活动;
(7)在南宁市、县、乡镇范围内有一年以上的环卫项目经验。
2.环卫典型案例
(1)所在单位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加入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每年准时缴纳协会会员费;
(2)案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清扫保洁、城乡环卫一体化、智慧环卫、公厕保洁、粪污治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垃圾分类、固废处置和环卫装备;
(3)案例内容应紧扣环卫行业发展方向,应为近三年最新成果且真实有效;
(4)申报的相应案例应能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体现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工艺;具有一定的典型与示范引领作用;技术改造革新具有可推广性。
(5)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6)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知识产权或其他涉及法律层面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违法违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7)案例正文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要求表述清晰,数据准确,可提供图片作为附件材料。
3.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1)所在单位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加入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每年准时缴纳协会会员费;
(2)一年内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事业单位不限);
(3)两年内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
(4)技术成果在实际中得到应用。
(二)个人类奖项
1.优秀环卫企业家
(1)所在单位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加入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每年准时缴纳协会会员费;
(2)具有独到的管理方法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带领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
(3)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的行业项目(环卫项目年规模产值500万以上),本人对项目执行作出积极贡献;
(4)担任企业法人或总经理3年(含)以上;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热心公益事业,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优秀环卫工作者
(1)所在单位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加入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每年准时缴纳协会会员费;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3)能积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主动进行专业知识学习;
(4)在本职岗位中工作业绩出色,贡献突出,具有先进模范示范作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模范环卫工人
(1)热爱环卫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勤奋工作,文明服务;
(3)在环卫一线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有熟练的操作技能,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4)能在本职岗位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5)所在单位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加入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每年准时缴纳协会会员费。
4.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1)从事环卫技术相关研究工作满3年;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3)技术成果在实际中得到应用。
三、评选表彰原则
(一)坚持协会会员自愿参加;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持突出代表性、示范性、导向性;
(四)坚持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
(五)坚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评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坚持非营利性,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申报阶段(即日起-2024年1月19日)
参与年度评选表彰的会员单位,由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按照《参评项目资料提交清单》(附件1)向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秘书处提供相应参评材料。
(二)评审阶段(2024年1月20日-1月27日)
协会秘书处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协会理事会综合评比,确定各项获奖候选名单。
(三)公示公布阶段(2024年1月28日-2024年2月4日)
通过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网站(www.nnhwxh.com)、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各奖项候选名单,进行为期7天公示,并于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总结表彰阶段
本次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2024年年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或奖杯,并在相关媒体上宣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郑主任 0771-2866139
协会邮箱:nnhw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