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知识宣传_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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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知识宣传

2023-06-14 09:47:22 来源: 阅读量: 562

为保障环卫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协会特推出本期工伤预防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工伤预防?

工伤预防是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如何做好工伤预防?

(一)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是根据企业的职业风险程度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率,确定和调整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率。通过费率的确定和调整,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或降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安全、健康。通过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达到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目的。
  (二)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通过经常性的开展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工伤保险知识;二是通过对用人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三是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工伤保险意识。
  (三)夯实企业工伤预防责任。用人单位作为工伤预防工作的主体之一,要根据工伤事故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督导企业全员参加工伤预防培训。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进行工伤预防重点培训,提升企业工伤预防能力,通过工伤预防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企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工伤预防重点关注主要有哪些?

工伤预防主要有三个关注点:

(一)关注事前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2.人车分离、时刻警醒、预防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3.多人合作、穿戴安全、预防高空坠落;

4.设备故障,专人维修,预防机械伤害;

5.规范操作、设施到位,预防化学品灼伤;

6.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关注事中

一旦发生工伤我们如何正确处理才能降低损失和伤害。

1.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到就近医院就医,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积极向参保地(或就近)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在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5日内转入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2.通过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关注事后

工伤职工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工伤医疗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等;

2.辅助器具配置:包括假肢、矫形器、假牙等配置费;

3.伤残待遇:

 (1)经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还有生活护理费。

 (2)经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①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②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③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④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经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①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②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因工身故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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