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协会会员,充分发挥环卫专家的学术和智囊作用,推动我市环卫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决定补充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专家库,现公开征集环卫行业相关领域的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工作范围
(一)组织行业力量收集和总结环境卫生行业发展规律,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行业政策提供依据;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立健全南宁市环卫行业的自律机制和行业标准规范,监督企业规范运作;
(三)配合协会向会员单位、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专家评审、专业顾问和第三方评价等;
(四)组织岗位和人才培训,开展行业竞赛等交流研讨;
(五)牵头开展行业技术研发和创新。
二、征集范围
广西省内外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环卫管理部门中从事环境卫生行业科研、建设和管理的专家。
三、专家入选条件
(一)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坚持原则、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所在技术领域或行业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熟知国家和我省的相关产业、技术政策;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咨询、评估、评审、培训等工作;
5.年龄不超过65岁。
(二)专家的具体条件
1.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的专家:
(1)技术成果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近三年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地级市或以上的科技项目;在环卫行业取得过研究成果,获得地级市或以上相关奖项,或曾撰写论著、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参与编写地级市或以上行业标准;
(2)职务职称要求: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职称五年以上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来自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专家:
(1)技术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技术领域拥有精湛的专业技能或在管理岗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三年承担过地级市或以上的科技项目,或在解决本行业生产科研难题方面取得过公认的成绩(旨获得本行业新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及以上);
(2)职务职称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①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②从事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单位中层以上职务;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④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技术部门负责人职务。
四、申请方式、步骤
(一)申请方式
1.单位推荐:广西省、市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及其它相关部门均可作为推荐单位。
2.个人自荐:环卫技术咨询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个人可直接向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步骤
专家个人填写《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专家申请表》(附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附任职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寄 (送)至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
联系电话:0771-2866139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