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道路清扫保洁外包项目【GXJHNN2017-D09】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将南宁市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道路清扫保洁外包项目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各标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需求和标准第一项的第9小点与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第6点服务质量要求6.1中的:《南宁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规范》
变更为:《南宁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清洁”作业规范》。
2、 将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项评定方法第(二)点计分办法第3小点商务分的第(2)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具有市级或以上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员任资格证,提供5本(含5本)得1分,提供10本(含10本)得2分。具有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清洁管理师资格证的,每本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变更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员资格证,提供5本得1分,每增加一本得0.2分,满分2分;具有中国商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洁管理师资格证的,每本得1分,满分3分。此项满分5分。(须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3、将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项评定方法第(二)点计分办法第3小点商务分的第(5)点: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前的清扫保洁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每个合同得0.5分,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每个合同得1.5分,1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合同得3分。总计满分15分。(无不良记录,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原件核查)。
变更为: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前的清扫保洁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每个合同得0.5分,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每个合同得1.5分,1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合同得3分。总计满分15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原件核查)。
4、将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项评定方法第(二)点计分办法第3小点商务分的第(6)点:投标人连续5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 荣誉的得3分,连续3年的得1.5分。满分3分。(须为省级或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变更为:投标人连续5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 荣誉的得3分,连续3年的得1.5分。满分3分。(须为地级市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将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项评定方法第(二)点计分办法第3小点商务分的第(7)点:近三年内获得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者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者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得1.5分,最多的3分。满分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内获得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者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者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得1.5分,最多的3分。满分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定于2017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现更改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南宁市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