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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公租房为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有利的住房保障。一年多以来,随着公租房分配工作的不断推进,逐渐显现出不适应公租房保障形势发展的地方,作为“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我会受市法制办委托,向社会征集对新《办法》的修订意见。
(注:仅对文中黑体字修改部分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对其中有两个方案的条款提出倾向性意见。并于2017年8月16日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NNHWXH@163.COM。)
附件: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请在南宁市环境卫生协会官网“法律法规”-“协会标准”下载)